違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規定辭職需要賠償嗎?

[離職失業] ???解決者:熱心網友

想知道,違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規定辭職需要賠償嗎?

勞動者違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規定,而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予辦理。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