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辭職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嗎?
[離職失業]
???解決者:熱心網友
問 我剛剛進入職場是個新人,現在想咨詢一下,請問員工辭職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嗎?
答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試用期內提前三日),可以解除合同。這種解除權是不附加條件的。也就是說,辭職并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
問 我剛剛進入職場是個新人,現在想咨詢一下,請問員工辭職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嗎?
答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試用期內提前三日),可以解除合同。這種解除權是不附加條件的。也就是說,辭職并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