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陷阱類型都有哪些?
[試用期]
???解決者:熱心網友
問 試用期是每個職場人都要經歷的環節,試用期陷阱類型都有哪些呢?
答 1、先試用再簽勞動合同 先試用再簽勞動合同在許多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中表現得非常普遍。通常的情況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先進行試用,試用考察合格后再與勞動者簽訂所謂的“正式的勞動合同”,將試用期是否合格作為訂立勞動合同的前提條件。這種情況在生活中非常普遍,且很多勞動者雖然知道不合法律規定,但為了獲得工作崗位,不得不順從用人單位的非法要求。 2、試用期成為“白用期”,隨意辭退 一些用人單位在有用工需求時,招聘勞動者,然后常以“經試用不合格”為借口,隨意辭退試用期的員工,而且不發給勞動報酬,不給員工應得的待遇,試用期成了一些用工單位使用“價廉物美”的勞動力的法寶。實踐中的試用期工資支付存在很多低于最低工資的情形,甚至還有“零工資”試用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