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在第一個試用期過后與勞動者約定第二個試用期,合理嗎?
[試用期]
???解決者:熱心網友
問 用人單位在第一個試用期過后與勞動者約定第二個試用期,合理嗎?
答 有些用人單位還會第一個試用期過后與勞動者約定第二個試用期,這種情況應該區別對待。如果前后兩個試用期都是經過雙方協商之后在合同中確定下來,那么,兩個試用期相加超過法律規定的試用期上限的,則不合法,不超過則兩個試用期皆為合法。
問 用人單位在第一個試用期過后與勞動者約定第二個試用期,合理嗎?
答 有些用人單位還會第一個試用期過后與勞動者約定第二個試用期,這種情況應該區別對待。如果前后兩個試用期都是經過雙方協商之后在合同中確定下來,那么,兩個試用期相加超過法律規定的試用期上限的,則不合法,不超過則兩個試用期皆為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