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為新員工設七天磨合期嗎?

[試用期] ???解決者:熱心網友

最近公司在招聘新人,想咨詢一下,可以為新員工設七天磨合期嗎?

勞動法律中沒有磨合期的概念。對于新員工,法律賦予用人單位設立試用期的權利,來考核其能力與品行。在試用期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依法擁有解除特權:《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樣地,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過后,雙方如果想要解除勞動合同,都需要經歷更嚴格的程序,單位則需要提供更有力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