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工作地點要重新簽訂合同么?

[合同協議] ???解決者:熱心網友

我們公司換了工作地點了,想咨詢一下,換工作地點要重新簽訂合同么?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