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能否扣押求職者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財物嗎?

[合同協議] ???解決者:熱心網友

我和同學昨天第一天上班,單位要扣押我的身份證,請問單位能否扣押求職者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財物嗎?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以處罰。用人單位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