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需要得到單位批準嗎?

[離職失業] ???解決者:熱心網友

在許多單位的離職流程中,都有勞動者離職須經領導批準的規定,請問這樣是否合理?

在勞動者沒有簽訂服務期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的情況下,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勞動者提前離職,無須得到用人單位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