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職可以隨時走人嗎?

[離職失業] ???解決者:熱心網友

在濟南找到一份工作,剛剛轉正,薪水太少了,想離職,交上離職報告可以隨時走人嗎?

辭職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了勞動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沒有雙方約定的超過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規定,則在勞動者通知30天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或勞動合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