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離職還需要交違約金嗎?
[試用期]
???解決者:熱心網友
問 我是一名會計師,正在濟南一家超市工作,現在還在試用期,單位里家太遠了,想換份工作,試用期離職還需要交違約金嗎?
答 《勞動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賦予了勞動者試用期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力,且該解除權是無條件的。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擔違約責任實際上限制了勞動者的解除權,因此該約定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利,違反了法律的規定,應當確認為無效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