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需要具備哪些條款?
[合同協議]
???解決者:熱心網友
問 最近正在找工作,聽說現在求職陷阱很多,簽合同也要小心,勞動合同需要具備哪些條款?
答 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