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主動和員工解除合同是不是應該給予補償?
[合同協議]
???解決者:熱心網友
問 我在濟南一家私企工作,今年公司產品滯銷,很多員工都被辭退了,單位主動和員工解除合同是不是應該給予補償?
答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可見,即使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而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則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但是,在其他情況下,如果系由用人單位的過錯原因,由勞動者被迫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