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內出現什么情況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試用期] ???解決者:熱心網友

剛剛在濟南市歷城區找了一份新工作,現在還在試用期,想了解一下,試用期內出現什么情況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六種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試用期內出現上述的情況,公司有權利解除合同,并且還部給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