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勞動合同應該具備哪些條款?
[合同協議]
???解決者:熱心網友
問 我是今年的應屆畢業生,在濟南市找了一份工作,還沒簽合同,了解一下:一般勞動合同應該具備哪些條款?
答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