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家單位合并,勞動合同還能繼續履行嗎?
[合同協議]
???解決者:熱心網友
問 我們單位跟另一家單位合并了,名稱改為另一家的單位名稱了,請問我們的勞動合同還能繼續履行嗎?
答 《勞動合同法》第34條規定,如果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簽訂后,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有可能發生變化,比如用人單位的名稱、法定代表人、投資人發生變化或者單位發生合并、分立,這些變化都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因此,兩家單位合并,勞動合同還能繼續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