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中約定將社保費直接付給員工有效嗎?

[合同協議] ???解決者:熱心網友

我下周一就要簽勞動合同了,想問一下大家勞動合同中約定將社保費直接付給員工有效嗎?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可見,社會保險具有強制性,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保險費用,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責任和義務。只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確立了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必須參加社會保險,按照社會保險的項目、保險費繳納的方式和標準、保險待遇的內容和標準等,為員工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由于參加社會保險是法律規定的強制性義務,因此,其不因雙方當事人的任何約定而被排除。所以,勞動合同中約定將社保費直接付給員工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