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能否以現金代替社會保險?

[社保公積金] ???解決者:熱心網友

我是公司的一名負責人,公司剛成立不久,還沒有給員工繳納保險,能否以現金來代替呢?

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以現金代替繳納社會保險的約定是無效的,不能企圖通過這種方法規避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一旦爭議發生,單位不僅要為勞動者補繳社會保險費、報銷醫療費等,還有可能被有關行政部門追繳滯納金和罰款,給企業帶來更大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