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度淄博市生態環境局所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2026年度淄博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其《報考指南》,現就2026年度淄博市生態環境局所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人員范圍
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者中,按照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選。
二、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方式
資格審查工作采取線下現場審核方式進行,具體時間為2026年1月21日(星期三)—22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報考者應在規定時間攜帶資格審查材料前往淄博市市直機關第二綜合辦公樓(淄博市張店區聯通路202號)708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
三、資格審查材料
1.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1張(使用信封裝好,信封上注明考生姓名、報考職位、準考證號,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提供的照片應與筆試準考證一致)
2.《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1份
3.《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1份(須由考生本人簽名)
4.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5.學歷、學位證書(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以及學信網、學位網證明材料
①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應提交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其中,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還應提交就業協議書、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等證明材料;
②非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筆試報名前(2025年11月前)取得,學信網、學位網證明材料;
③留學回國人員,應提供國(境)外學位證書及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但未獲得教育部門認證的,采取承諾制,應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并作出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的承諾;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應當作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關材料的承諾;
④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原件。招錄職位對專業方向領域有要求,學歷學位證書不能體現專業方向領域的,應由所在學校出具相應證明,留存原件。屬近似專業的,考生應提供主要課程、研究方向和學習內容等證明材料,留存原件。
6.同意報考介紹信
①已簽約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提交簽約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
②其他在職人員,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其中:已具有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的,不能報考。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工作單位不一致的,應提供與原單位解約的證明材料和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
③考生報名時填寫待業,資格審查時參加工作,由考生寫出情況說明(可直接在《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備注欄填寫)并由現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介紹信;
④本人與報名時所填工作單位已解約、目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僅提交與原單位解約證明;屬臨時用工或待業的,只要報名表中工作單位一欄空缺的,可不提交相關證明。
7.筆試準考證(招錄機關留存,請妥善保存筆試準考證,以備參加面試、體檢和考察時使用)
請按照上述順序依次整理提報。
四、其他事宜
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審查的考生,須提交書面放棄聲明,內容包括姓名、準考證號、報考單位及職位、放棄事由、個人聯系方式、日期等,上述內容須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填寫,并由本人簽名。
特別提醒:
請考生及時登錄“燈塔-淄博黨建”網站“公務員管理”專欄關注相關信息,并保持通訊聯系暢通,通訊方式如有更改,請及時與招錄機關聯系,以免因溝通不暢影響資格審查及面試等事宜。若因更換手機未及時與招錄機關溝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負責。
淄博市生態環境局
2026年1月19日
原標題:2026年度淄博市生態環境局所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文章來源:https://epb.zibo.gov.cn/art/2026/1/19/art_395_298212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