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濰坊市檢察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發布日期:2026-01-21

根據《2026年度濰坊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要求,現將我市檢察機關2026年度招錄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1月21日至1月22日,共2天時間,資格復審期間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二、資格復審地點

濰坊市人民檢察院機關大樓一樓公開聽證室,地址:濰坊市高新區福壽東街5357號。

三、有關要求

(一)考生資格復審須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1份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印在同一張紙上);

2.《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1份;

3.筆試準考證1份;

4.本人報考職位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1份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1份,《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報告》1份,上述材料均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網址:https://www.chsi.com.cn/ )。

5.近期1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張。

(二)根據報考職位具體要求,考生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檢察官助理職位考生利用研究生身份報名參考的,需要提供研究生階段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及1份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1份、《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報告》1份,同時還應當提供普通高等學校本科階段上述材料1份。

2.報考檢察官助理職位的考生,要求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須提供《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原件及1份復印件。資格復審時已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但尚未取得證書的,應提供客觀題與主觀題考試成績網絡截圖1份。

3.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應提供個人學生證原件及1份復印件,同時應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等證明材料。考生本人須現場簽訂承諾書,承諾如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以輔修專業報考應屆畢業生,須由學校教務部門開具所學專業情況證明,并須注明能夠取得的學歷。

4.考生身份為在職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應當提供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資格復審時提供《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須現場簽訂承諾書,體檢前仍無法提供的終止所報考職位錄用資格。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工作單位不一致的,還應出具與原單位解約的證明材料、現單位勞動合同及《同意報考證明》。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現在有工作單位的,應當出具現工作單位的勞動合同及《同意報考證明》。已與報名時所在的工作單位解約或辭職、目前無工作單位的,應出具原單位解約證明材料并做出書面說明。

5.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的考生,須提供本人社保繳費證明材料。

四、注意事項

1.提供的材料復印件均須手寫簽名,并署簽字時間。

2.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不符合招錄職位要求、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招錄機關將終止其錄用程序和錄用資格。

3.資格復審原則上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由本人現場完成,確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準時趕到的,應及時與招錄機關聯系。

4.面試資格復審通過后,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5.考生在報考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未收到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的,視作放棄資格,責任自負。

五、其他事項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2026年度濰坊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2026年度濰坊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及《2026年度濰坊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要求施行。

如有政策問題,請致電0536-3011395咨詢。

濰坊市人民檢察院

2026年1月16日

原標題:2026年度濰坊市檢察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wfjcy.gov.cn/detail.jsp?id=37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