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淄博市公安機關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面試資格審查公告

發布日期:2026-01-29

按照山東省公安廳《2026年度山東省公安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面試公告》相關要求,根據我局工作安排,定于2026年1月30日組織開展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面試資格審查工作,具體公告如下:

一、面試資格審查人員范圍

各職位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者中,按照職位錄用計劃的3倍,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錄用計劃3倍的職位,確定現有的筆試合格人員為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并列人員同時確定為面試人選。請入圍考生保持電話通信暢通,我局工作人員將逐一電話通知。

二、面試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方式

時間:2026年1月30日上午8:30—12:00。

地點:山東省淄博人民警察訓練基地(淄博市周村區中潤大道333號,淄博職業學院北校區北門對面)辦公樓西裙樓一樓會議廳。

方式:現場資格審查,考生需本人攜帶相關資料參加。

三、資格審查資料

1.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1張(使用小信封裝好,信封上注明考生姓名、報考職位、準考證號,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提供的照片應與筆試準考證一致)。

2.《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1份。

3.《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1份(須由考生本人簽名)。

4.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5.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①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應提交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及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其中,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還應提交就業協議書、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等證明材料;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若服務期滿的還需提供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考核合格等證明材料。

②非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學信網、學位網證明材料,須在筆試報名前(2025年11月前)取得。

③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原件。招錄職位對專業方向領域有要求,學歷學位證書不能體現專業方向領域的,應由所在學校出具相應證明。屬近似專業的,考生應提供主要課程、研究方向和學習內容等證明材料。畢業證書專業與職位表專業要求相符的無需提供證明。

6.其他資格證書(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對報考者取得資格(資質)證書采取承諾制,相關資格(資質)考試合格、但未取得證書的,報考者應提供相應合格記錄,報考者應承諾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資格(資質)證書。

7.同意報考介紹信

①已簽約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提交簽約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

②其他在職人員,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其中:已具有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的,不能報考。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工作單位不一致的,應提供與原單位解約的證明材料和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

③考生報名時填寫待業,資格審查時參加工作,由考生寫出情況說明(可直接在《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備注欄填寫)并由現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介紹信。

④本人與報名時所填工作單位已解約、目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僅提交與原單位解約證明。

8.筆試準考證(招錄機關留存復印件,原件由考生妥善保存,以備參加面試、體檢和考察時使用)。

請按照上述順序依次整理材料,復印件由考生本人簽名并注明日期。

四、其它事宜

1.考生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審查的,須提交書面放棄聲明,內容包括姓名、準考證號、報考單位及職位、放棄事由、個人聯系方式、日期等,上述內容須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填寫,并由本人簽名。

2.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不符合招錄職位要求、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以及未按招錄機關規定時間、地點、方式參加資格審查的,招錄機關將終止其錄用程序。

3.因終止錄用程序造成面試人選未達到職位錄用計劃3倍的,招錄機關將從該職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者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時間截止到2026年2月6日18時。請有關考生在此期間應當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免給個人造成損失。

4.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招錄機關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5.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于1月30日下午13:30前到山東省淄博人民警察訓練基地辦公樓參加心理素質綜合測評;此次資格審查不合格但在資格審查截止日期前補充相關材料后復審合格的考生,以及遞補且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心理素質綜合測評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附件:同意報考介紹信(參考式樣)

淄博市公安局

2026年1月28日

原標題:2026年度淄博市公安機關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面試資格審查公告

文章來源:https://gaj.zibo.gov.cn/QWFB/Article.aspx?id=708306&typ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