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都是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嗎?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問 想了解一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都是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嗎?
答 當然不是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在試用期內,勞動者須遵循解除預先通知期,即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后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須在試用期間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后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問 想了解一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都是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嗎?
答 當然不是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在試用期內,勞動者須遵循解除預先通知期,即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后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須在試用期間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后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