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什么情況下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我是一名職場新人,現在在一家酒店做前臺,隔三差五經歷就要求我們加班,我對勞動法這方面的規定也不是很了解,我想問一下用人單位什么情況下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