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當兵有什么優惠政策嗎?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我是濟南一名大二的學生,當兵一直是我的夢想,了解一下:大學生當兵有什么優惠政策嗎?

1、入伍前的“優先征集”政策。征兵時,各級兵役機關將為各級各類高校征集對象提供“綠色通道”:實行優先報名應征、優先體檢政審、優先審批定兵,簡化辦事程序。報名由縣級兵役機關直接辦理。征兵體檢前5天,縣級兵役機關要逐一通知預征對象體檢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優先批準體檢政審合格的應屆畢業生入伍。 2、服役期間的有關就學政策 (1)妥善安排學業。在校大學生入伍前,學校應安排他們參加所學課程的考試,也可以根據平時的學習情況,對所學課程免試,直接確定成績和學分,并保留學籍至退役后一年內。對已經修完規定課程或已修滿規定學分,符合畢業條件的,學校可準予畢業,發給其畢業證書。在校大學生入伍后,有條件的可以參加原學校組織的函授或自學專業課程,經部隊團級單位批準可以參加學校組織的考試。2008年入學的學生入伍后,原就讀學校保留學籍,退伍后準其復學。 (2)適當減免學費。在校大學生被批準入伍后,已交學雜費的剩余部分,根據本人自愿,由學校退還本人,或由學校負責管理。退出現役后復學,其家庭經濟困難的,由學校酌情減免學費;入伍前享受優秀學生獎學金的,復學后提高一個獎學金等級(不含一等獎學金);對榮立一次三等功獎勵的,復學后按不低于50%的標準減免學費;榮立兩次三等功或榮立二等功、被授予榮譽稱號的,復學后免交全部學費。 (3)退役后的復學。對原就讀學校撤銷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安排轉入同等學歷相關專業高等學校復學;原所學專業撤銷的,由學校安排轉入其他專業復學;個別學習有困難的,可以申請延長學習時間;對專科升本科、本科報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請轉到本校其他專業學習,原是專科生的可以免試進入本校同專業或相近專業的本科學習,屬獨立設置的專科學校的專科生,由學校報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安排;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的,所學本科專業畢業后,可免試保送所學專業研究生。 3、入伍后培養使用問題。兵役機關在確定在校大學生入伍的去向時,要盡可能將他們安排到要求文化程度高、專業復雜、技術性強的部隊服役,發揮他們的優勢和專長,滿足部隊建設需要。對表現優秀的大學生士兵,在學技術、選取士官、報考軍校、直接提升軍官等方面優先安排。對退伍后復學的大學生,如本人自愿,且符合相關條件,在校學習期間應優先選拔為國防生或畢業后直接接收補充軍隊干部隊伍。取得全日制高校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的大學生入伍,當兵兩年后可直接提干成為軍官。 4、服役期間優撫安置和有關工資補助問題。對批準入伍的在校大學生,服役期間,部隊每月發給500元以上的津貼費,伙食費每月450元以上。義務兵服役滿兩年后,如果部隊需要和本人自愿,可由義務兵轉為士官。士官實行的是工資制,一級士官每月發給1800元以上,二級士官每月發給2500元以上,三級士官每月發給3000元以上的工資。其家屬享受軍屬待遇,并由其入學前戶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義務兵家屬優待的規定給予優待。退出現役后,不愿復學的大學生,由入學前戶口所在地的退伍軍人安置機構負責接收,并按照城鎮退役士兵的有關政策規定,做好安置工作。 5、獎懲規定。省征兵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為鼓勵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從2008年開始征集入伍的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義務兵退役后,報考公務員時,其2年服役期作為基層工作經歷。同時,為維護兵役法規的嚴肅性,在對違反兵役法規行為,嚴格按照《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條例》進行處理的基礎上,對應征公民到部隊因拒服兵役導致退兵的,應征公民在接受經濟處罰的同時,不得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是預備黨員的取消預備黨員資格,是黨員的開除黨籍;兩年內不得錄用為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工,不得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不得出國、出境或者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