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應承擔哪些責任?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問 最近公司跟我解除了勞動合同,想問一下,非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應承擔哪些責任?
答 1、員工可以申請仲裁,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48條規定)。 2、員工也可索要雙倍的經濟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87條、47條)。 3、員工可向企業索要未休年假的雙倍報酬(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12條、第10條規定)。 4、企業如未足額繳納社保的,可向社保中心稽核科申請補繳。 5、企業如未按要求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可向所在區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申請補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