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辭職必須得提前一個月?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問 因為個人原因,最近打算辭職,想要問一下是不是辭職必須得提前一個月?
答 你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問 因為個人原因,最近打算辭職,想要問一下是不是辭職必須得提前一個月?
答 你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