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什么情況企業是可以跟勞動者解除合同的?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我是山東一家企業的普通的職工,聽說公司準備裁員,請教一下:出現什么情況企業是可以跟勞動者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