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前必須要簽訂就業協議或者勞動合同,否則不發畢業證合法嗎?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有的學校規定我們畢業生在畢業前必須要簽訂就業協議或者勞動合同,不然不發畢業證書,請問這符合國家規定嗎?

不符合規定。今年教育部專門給全國高校下發《關于切實做好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階段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1]7號),文件規定了“四個不準”:①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②不準以各種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③不準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④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一經發現有違規的高校,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會追究相關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