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遇到扣押證件是不是遇到招聘陷阱了?

[求職陷阱] ???解決者:熱心網友

最近應聘了一家公司,公司讓我下次帶身份證畢業證來,試用期結束再返還,我是不是遇到招聘陷阱了?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這里還要跟大家說一點,在求職過程中,當遭遇用人單位提出交納“保證金” “制服費”“培訓費”等要求,求職者可依法予以拒絕。即使企業要求員工進行培訓,也是由用人單位進行繳費的帶薪培訓。因此一旦企業要求求職者繳納費用,說明該企業存在詐騙的可能,至少不是正規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