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單位不出具離職證明,有什么懲罰呢?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最近到公司開離職證明,結果不給開,如果用人單位不出具離職證明,有什么懲罰呢?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