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形的,要約不得撤銷?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最近接到公司的offer,想咨詢一下大家,有哪些情形的,要約不得撤銷?

《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一)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二)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蹦阋呀洖楹炇饎趧雍贤o去了原單位的工作,說明已經為履行勞動合同作了極為重大的一個準備。所以offer已經不可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