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撤銷的offer還是撤銷了,怎么辦呢?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公司發出offer了,我都辭職了,現在又收回了,不可撤銷的offer還是撤銷了,怎么辦呢?

《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所以,公司應當對你的損失給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