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出差錯就被辭退,合理嗎?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我最近被派到外地出差,因為公司中出了差錯就被辭退,請問,這樣合法么?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中規定,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一條款用一個“嚴重”和一個“重大”,強調了對出差錯勞動者辭退的尺度。一些小的差錯,后果不嚴重的差錯,不能采取辭退的做法來處理,而是應該引導勞動者積極改善。只有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害的,才能夠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