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堅持未婚生育的女職工怎么處理?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最近我們公司發現有未婚生育的女職工,對于堅持未婚生育的女職工怎么處理?

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征收社會撫養費外,給予以下處理:(一)分娩的住院費和醫藥費自理,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和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二)持有《光榮證》的,應退回《光榮證》,終止憑證享受的一切待遇,并退回依據本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所享受的獎勵;(三)系國家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系其他人員的,所在單位可以給予紀律處分;(四)系農民的,調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時,不增加自留地和宅基地的分配面積。”其中第(三)項明確說,單位可以給予紀律處分。如果用人單位對于女職工違反計劃生育有規章制度要處理的,且制度經過合法民主程序制訂,有公示的,可以依照自己的制度作出處理,包括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