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用工風險呢?
[企業管理]
???解決者:熱心網友
問 仲裁委或者法院不會因為是員工殆于簽署合同而支持企業方,那么企業對此有什么解決辦法來避免用工風險么?
答 首先對于新入職的員工,須簽訂勞動合同才可上班,不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當即不予錄用。亦即嚴格遵循先簽勞動合同再入職的原則,不簽合同一律不許錄用。其次、通過完善員工規章制度,在規章制度中明確若員工不按時簽訂勞動合同的,應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企業對此有權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最后對于特殊員工,可以令其簽署《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申明》,申明其是自愿不簽訂勞動合同,同時放棄要求雙倍工資以及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權利,并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