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的本質區別是什么?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問 我是個職場新人,現在想咨詢一下,請問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的本質區別是什么?
答 首先主體不同。勞動關系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時都是法人或組織。也就是說,勞動關系的主體,即用人單位,只能是法人或組織,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而勞務關系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組織、公民,也可以是公民與法人、組織;主體性質及關系不同。勞動關系兩個主體之間除存在經濟關系外,還存在行政隸屬關系,即勞動者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遵守其規章制度等。而勞務關系兩個主體之間只存在經濟關系,即勞動者提供勞務服務,用人單位支付勞務報酬,彼此之間不存在行政隸屬關系,主體地位平等;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動關系適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等勞動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而勞務關系則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民事法律、法規的規定。其次勞動主體的待遇不同。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有保險、福利待遇、參與單位管理等;而勞務關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務報酬,沒有保險、福利待遇等。最后施工名義以及責任承擔不同。勞動關系是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名義工作,其提供勞動的行為屬于職務行為,由用人單位承擔法律責任;而勞務關系是提供勞務的一方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勞務活動,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