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么?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能夠延長工作時間么?如果可以的話,延長多長時間?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