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等,要用人單位舉證么?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想咨詢一下大家,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等,要用人單位舉證么?

“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也有例外,用人單位對于自己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工作年限的決定必須承擔舉證責任,因為決定是用人單位出的,單位當然得證明自己的上述決定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