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設立中外合資人才中介機構應符合什么樣的條件?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想咨詢一下大家,申請設立中外合資人才中介機構應符合什么樣的條件?

在《暫行規定》中規定了申請設立中外合資人才中介機構必須具備:中方投資者應當是成立3年以上的人才中介機構,外方出資者也應當是從事3年以上人才中介服務的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合資各方具有良好的信譽;有健全的組織機構,有熟悉人力資源管理業務的人員,其中必須有5名以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并取得人才中介服務資格證書的專職人員;有與其申請的業務相適應的固定場所、資金和辦公設施,注冊資本金不少于30萬美元,其中外方合資者的出資比例不得低于25%,中方合資者的出資比例不得低于51%;有健全可行的機構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規則,有明確的業務范圍;能夠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