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在什么情況下需要付雙倍的工資啊?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我是個職場新人,想咨詢一下大家,用人單位在什么情況下需要付雙倍的工資啊?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在以下三種情形下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一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二是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三是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