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服務期滿后,就業有哪些優惠政策啊?
問 想咨詢一下大家,“三支一扶”服務期滿后,就業有哪些優惠政策啊?
答 “三支一扶”服務期滿后,就業優惠政策如下: (一)事業單位加大吸納就業力度。原服務單位(以及所在縣、市、區范圍內事業單位)有職位空缺或有相對應的自然減員需補充人員時,優先聘用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縣、鄉各類事業單位,有崗位空缺需補充人員時,也應拿出一定崗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在事業單位服務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滿一年后,在現崗位空缺情況下,經考核合格,可與所在單位簽訂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二)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實行政策優惠。允許服務期滿2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參與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并享受政策優惠。考錄公務員時,拿出部分職位定向招錄“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縣以上相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對服務滿2年、年度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可定向招聘或筆試加分,定向招聘的比例應不低于40%,綜合科目筆試成績總分增加5分。 (三)支持自主創業。為有自主創業愿望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提供政策咨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創業指導、跟蹤輔導等“一條龍”服務。對從事個體經營的,執行稅費減免政策;對公益性崗位安排困難家庭的,按規定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對其他用人單位吸納困難家庭的,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通過各種形式靈活就業的,按規定享受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四)扶助自主擇業。對自主擇業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各級政府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對服務期滿而未實現就業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應到戶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進行失業登記,參加職業培訓和創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和創業培訓補貼。對服務期滿后失業時間較長的,進行重點幫扶。 (五)銜接相關政策。參與“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后,其服務年限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時,其服務期限可計算為相應專業技術工作年限;錄取為研究生的,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3年。在恩施州、扶貧開發重點縣與省定貧困鄉鎮服務3年以上,服務期滿后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服務期滿并已落實工作單位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其戶口、檔案原則上隨工作需要流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