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對員工的加班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問 最近公司一直要求我們加班,不知道《勞動法》對員工的加班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答 《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后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問 最近公司一直要求我們加班,不知道《勞動法》對員工的加班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答 《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后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