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后要交違約金嗎?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我們單位跟很多在職勞動者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如果勞動者違反了競業限制約定,那要交違約金嗎?

《勞動合同法》第23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 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所以,如果他們違約了,是要交違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