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減發員工工資不屬于克扣工資行為?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我們公司最近要降薪,請問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減發員工工資不屬于克扣工資行為?

用人單位必須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全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否則,將構成克扣工資的行為。但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減發工資,不屬于克扣工資的行為: (1)國家的法律、法規中有明確規定的; (2)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的; (3)用人單位依法制定并經職代會批準的廠規、廠紀中有明確規定的; (4)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相聯系,經濟效益下浮時,工資必須下浮的(但支付給勞動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5)因勞動者請事假等相應減發工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