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不滿一年,試用期三個月,這樣的規定違法嗎?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我想了解一下,勞動合同不滿一年,試用期三個月,這樣的規定違法嗎?

這樣是違法的,因為《勞動合同法》第19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