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資應該怎么算?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問 前段時間因生病住院請了一個月病假,住院證明等材料也都提交了,但是回來后,發工資時,公司說是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來發,病假工資是應該這么算嗎?
答 你公司的做法明顯是在逃避責任,勞動法規定,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2、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3、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4、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5、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