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單位與“小時工”解除勞動關系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嗎?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一直在濟南一家超市做兼職,上周主管通知我被辭退了,用工單位與“小時工”解除勞動關系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嗎?

《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一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