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到當天公司毀約,根據法律我可給提出賠償嗎?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問 我是一名應屆畢業生,報到當天公司毀約,根據法律我可給提出賠償嗎?
答 《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所以在這件事上你是可以提出賠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