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什么樣的培訓才能與職工簽訂服務期條款?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問 我是一名醫生,現在在濟南一家私立醫院工作,院方想讓我出去進修,條件是必須在醫院工作十年,提供什么樣的培訓才能與職工簽訂服務期條款?
答 (1)用人單位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這筆專項培訓費用的數額應當是比較大的,這個數額到底多高,勞動合同法沒有規定一個具體的數額,將來可由各地方予以細化。 (2)對勞動者進行的是專業技術培訓。包括專業知識和職業技能。比如從國外引進一條生產線、一個項目,必須有能夠操作的人,為此,把勞動者送到國外去培訓,回來以后干這個活,這個培訓就是本條所指的培訓。 (3)培訓的形式可以是脫產的,半脫產的,也可以是不脫產的。不管是否脫產,只要用人單位在國家規定提取的職工培訓費用以外,專門花費較高數額的錢送勞動者去進行定向專業培訓的,就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