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違反保密條款給單位造成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嗎?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我是一名技術工程師,在濟南一家機械公司工作,入職的時候和公司簽了保密合同,如果我不小心違反了合同,給單位造成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嗎?

《勞動合同法》第90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主要指,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責任指的是賠償下列費用: (1)招錄費用; (2)培訓費用; (3)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